2月3日《中国安全网》转登了《新华网》上的一则消息:春节假期的最后一天深夜,福建长乐市“拉丁”酒吧发生特大火灾事故,酿成15人死亡、22人受伤的悲剧。一场不到10分钟就被扑灭的大火,竟然造成如此伤亡,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经初步调查,这起事故的发生,是由于顾客在该酒吧内违章燃放烟花,引燃室内可燃装饰装修材料,产生的大量有毒烟气在不到1分钟内迅速蔓延扩散,致使室内人员短时间窒息、中毒死亡。此外,从中还能找出这样的信息:该酒吧没有经过消防部门的审核验收,擅自违法开业;装修中使用大量可燃、有毒材料;酒吧消防通道狭窄,人群疏散困难。透过这场貌似意外的火灾,我们看到了许多本当避免的“疏忽”:如果那些顾客稍具消防安全知识,就不会犯下在室内燃放烟花的低级错误;如果酒吧经营者管理规范,定能将烟花等违禁物品拒之门外;如果酒吧的装饰装修材料没有出问题;如果消防部门“卡”得再狠一点……可以说,这场火灾的发生彻底暴露了部分公民消防安全意识淡漠,一些社会单位尤其是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等消防安全“痼疾”。春节期间是用火高峰期,欢乐的过年气氛多多少少冲淡了一些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转眼元宵节将至,各地消防工作再次面临着一场硬仗。长乐“131”特大火灾事故的教训告诉我们,水火无情,人命关天,如果没有实实在在的预防、救援和问责机制,悲剧并不会因为事后的一纸整改通知而不再重来。
看到这则消息,我不禁想起了我们总裁办企管部在开展安监检查工作时的一幕幕:当我们对违反全安生产制度的员工进行处罚时,有的员工报怨我们不体谅员工收入少;当我们制止前来提货的客户在发货处吸烟时,有的客户不理解我们并且不积极合作;当货物堆满仓库堵住了消防通道,我们要求清理出消防通道时,有的员工认为我们不了解生产的紧急;当我们对安全隐患提出防范举措时,有的员工认为我们给他们增加了工作量;当我们发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制度还不完善,要求各子公司重新修订时,有的子公司认为自己已经做得很好了,不需要再进一步完善,但我们看到的却是该子公司现行的安全制度缺乏员工应遵守的安全生产细则要求和明确的违规考核机制,缺乏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规范,缺乏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等等。
我们的安监工作虽然存在不少阻力,但我们并不会因此而气馁,因为我们不能等到事故发生以后才去反省:如果员工稍具安全知识,就不会犯下低级错误;如果管理者平时注重安全管理和防范;如果安监部门“卡”得再狠一点……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不允许我们去追悔和重来! 安监检查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每个人要树立起安全防范意识。各子公司应扎扎实实行动起来,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同时做好各项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力争将灾难消除在萌芽之中,将员工的生命和企业的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